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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检局与海参商会联合召开质量工作会议 |
大连海参商会 2013/5/20 13:37:08 阅读:8870 |
2008年11月19日上午,大连市质监局与大连海参商会在金石滩獐子岛金贝广场召开了“大连市海珍品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与监管工作会议”。 会议由市质监督局食品处处长王忠主持,海参商会30多家会员企业负责人和部分会外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市质检所姜子波所长通报了近期食品抽检情况;獐子岛渔业集团、晓芹公司、玉璘企业集团、海晏堂公司介绍了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确保海参产品质量的经验。海参商会会长吴厚刚代表与会企业宣读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出“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生产加工环境、生产条件、从业人员等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产品经过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食品标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等5项承诺。与会30多家企业代表当场签定了这个承诺书。 大连市质监局副局长刘爱民在讲话中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一定要加强自律,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进厂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按标准生产加工;建立质量预警机制;小企业要提高检验能力。他建议与海参商会建立会议协商制度,构筑起诚信体系。 刘爱民副局长从爱护海参企业、爱护海参商会、爱护大连海参业的角度出发,对商会会员企业提出殷切希望。他希望会员企业要顾大局视整体,讲团结。要互相“捧”,不要互相拆台。商会企业之间是互相依赖共同发展的关系,“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这一点请大家一定要认识清楚。他说,“做人有做人的原则,市场竞争也有市场规则”,不能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他表示完全支持商会的工作,遵重商会的合理意见。并建议与商会建立会议联系制度,近期,对部份海参产品检验标准问题和降低检验费用问题进行一次协商。 大会结束后,与会的海参商会会员企业当场进行了座谈讨论。大家对如何保证海参质量问题提了许多建议,也摆出了遇到的一些困难。对刘爱民副局长提出的会员之间要互相“捧”的问题,大家反映强烈。认为这是对商会会员企业的关心爱护,是对商会工作的支持。大家说,会员企业之间互相“捧”比互相拆台好,对他人有利,对自己也有利。对无中生有,故意散布谣言,中伤抵毁其他企业,以期从中获得什么好处的行为,不仅是品德问题,而且也是一种层次低俗、为人理念偏颇和人格缺失的问题。大家还建设对这类现象应该有更强硬的措施,对发生在会员企业身上的问题应该有相应的处罚办法。今后,不能容忍类似现象在商会漫延。 座谈会上,大家推举由獐子岛、晓芹、上品堂、三山岛、钓鱼岛等5家企业负责人组成协调小组与市质监局建立日常沟通机制,近期就抓紧开展工作。 大连海参商会秘书处 2008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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