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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新规实施 明确限定贝类镉含量检测标准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7/22 13:23:12  阅读:8077

日前,有媒体报道“2012年深圳市场水产品镉超标”,该事件引起了消费者的担忧。记者针对这一问题特向卫生部门了解情况。据悉,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已从2013年6月1日起,在我国全面实施。  


扇贝内脏指示图


卫生部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坦言,此前出现的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对本次出台的标准构成了影响。在此次标准修订过程中,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家研讨会,研究评估了食品中各类污染物的限量指标,目的就是更好的保护我国居民饮食健康。

据了解,食品中污染物是影响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它是指食品从生产、加工、包装、贮存、运输、销售、直至食用等过程中产生的或由环境污染带入的、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危害物质。新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铅、镉、汞等污染物的限量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2005年实施的《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05),此次出台的新标准4.2.1条款中,明确指出了双壳贝类镉含量检测要去除内脏部分,即只针对可食用的贝柱进行检测。而在新标准实施前,有的检测结果是包含内脏部分一起检测的数据,这样就可能高出标准要求。
记者随后就贝类食品的可食用范围向消费者进行了随即采访,大部分消费者表示食用贝类时,只会食用贝柱,而内脏中含有泥、沙,或是污染物,一般不会食用。

据悉,新标准实施以后,各地陆续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顿行动。江苏、天津、大连、深圳等地已组织质检中心对水产品进行抽样检查,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确保消费者在市场上可以买到安全、放心的贝类等水产品。(獐子岛 张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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