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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自带酒水属霸王条款 餐饮业:开瓶费属默认规则
东方网  2014/2/19 10:09:11  阅读:6253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法律人士表示,若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市面上明确打出“禁止自带酒水”和“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牌子的餐饮企业已是少数,不少企业通常以“准许自带酒水,但要收服务费”的方式来避免违规。
  与此同时,餐饮界人士对此却表示出不满。他们认为,只要饭店尽到告知义务就是合理的,相关部门不应越过市场过度干涉。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了解到,于2013年10月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将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
  对于最高法院的解释,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大家对此一致赞同,但也有市民担心实施有难度。市民宋女士认为,允许自带酒水充分尊重了消费者的权益,但如果真的在就餐中遇到类似情况,自己并不愿意因为吃顿饭的事儿闹到法院。“为了避免类似麻烦,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会在订餐前问清楚。”宋女士表示。
  酒吧、KTV:
  常见“最低消费”不能自带酒水
  靠近窗户可看江景的吧台最低消费1888元,安静的KTV包间最低消费300元,并且不能自带酒水……记者了解到,和餐馆、酒楼不同,酒吧、咖啡厅、KTV内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有最低消费”却很常见。
  “这些江景VIP圆桌最低消费1888元,坐在这里既比较安静,又可以俯瞰猎德大桥的江景。”在珠江新城的某酒吧(西塔的天吧)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而在越秀区长堤大马路的几家KTV内,记者得知,“KTV内禁止自带酒水”已经成为了不成文的规定。
  餐馆酒店:
  “最低消费”并不常见
  “开瓶费”属默认规则
  “(若是自带酒水的话),需要多收三十元的服务费。”昨日,某家湘菜连锁品牌的分店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在调查中,记者了解到,面对消费者自带酒水的问题,不少餐馆和酒楼表示:如果客人一定要带,那么他们将收取菜品10%~15%的服务费。
  “我们饭店卖的都是平价酒水,所以最好还是不要自带酒水了。如果您一定要带,那么我们将收取菜品10%的服务费。”环市东路一家西餐厅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而在“包间最低消费”方面,记者调查发现,设置“最低消费”的餐馆和酒楼并不多见。
  商家诉苦:
  餐饮业未垄断应由市场调节
  “高档酒楼维持运营的成本要比普通饭馆高得多,再加上前期的加盟费用、装修费用,往往开业好几年才能回本。”一家连锁餐饮品牌的店面孙经理举例说,比如一桌2000元的酒席,酒水和菜品的利润一般是各占50%。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酒水完全自带,一桌酒席的毛利润将减少一半。
  餐饮界人士胡先生认为,相关部门不应该把精力放在市场完全可以调节的范畴。他认为,只要饭店以店堂告示等形式明确告诉消费者,让顾客自由选择,就是合理的,有关部门不该越过市场,过度干涉。
  河南省餐饮与饭店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张海林并不认可“霸王条款”一说,他认为,只有垄断行业才会诞生霸王条款,餐饮业是中国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
  法学家江平则指出: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不良消费者侵犯经营者合法利益的违法行为,而这种行为往往得不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网友:点杯饮料坐一下午
  @佟佳满宁:有的顾客点一杯饮料占四个人的位置,还能坐一个下午,你让我们这些打工的怎么活啊!
  @安静de话唠:市场的归市场,这些规定都是在破坏商业规则!
  Ajax-Liu:那开瓶费合理不?商家总会变相地钻漏洞。
  阿吉911:我觉得最高法是让定价更透明化一些,减少不知所谓、巧立名目的收费,让消费者消费得明白。(文/记者杜萌)
  (广州日报 杜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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