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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网购“后悔权” 退货还有三道坎
重庆晨报  2014/2/26 10:25:55  阅读:8659

     即将到来的3·15,消费者们除了能享受商场的折扣优惠、获得维权的支持之外,还将迎来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其中,“7天无理由退货”无疑最受大众关注,但对于此条款,买家和卖家的反应可谓冰火两重天。
  哪些商品不适用后悔权?
  记者查询新《消法》和《办法》,发现都有商品被列入“不适合无理由退货”范围,即: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除所列明的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京东已于2014年1月1日试行新消法。除《办法》中提及的不适合退货的商品外,服装鞋帽类商品已洗涤的,钻石、黄金、手表、珠宝首饰及个人配饰类商品,食品、保健品、个人护理用品、贴身用品、化妆品、虚拟商品,无法保证退回商品完好的,奢侈品类商品等被列入不适用于7天无理由退货范围。
  此外,淘宝网表示,卖家可以自愿选择向买家提供7天无理由退款服务,并非强制实施。除了《办法》中罗列的不适合“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外,房产、新车、海外代购的非现货商品、旅行、彩票、吃喝玩乐折扣券、宠物、宠物用品、手表、珠宝钻石、酒类、美发护发、彩妆香水、服务市场、OTC药品等都不参加7天无理由退换货服务。
  上述这些商品是否符合“不适合无理由退货”的范围?新《消法》实施后,会不会做出相应调整?相关网站目前都没有明确表态。
  如何判定商品是否完好?
  对不少热衷网购的消费者来说,“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让网购少了后顾之忧。但同时,对于哪些商品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无理由退货能否执行,消费者还有不少疑问。
  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的徐绪律师认为,总体来看,“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可以避免在非现场购物情况下,因网购信息不对称或者冲动消费而带来的损失,有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对于商家而言,该制度大大提升了消费信心,有助于推动网络购物的长远发展。
  但该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执行中可能会引发一些争议,比如如何判定商品完好、如何界定是否影响二次销售等。徐绪表示:“从目前来看,在法律和电商平台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情况下,就要依靠卖家和消费者协商解决。退换货本身就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自愿行为。”
  退货出现分歧谁来处理?
  徐绪律师谈到,如果卖家认为自己的产品不适合退货,但又不在法律排除的几类商品之内,一定要在醒目的地方明确公示,而且不退货的理由要站得住脚。如果消费者不认可这些理由,则启动诉讼程序。
  此外,除了政府途径,还应设立第三方来协调解决纠纷,作为法律的补充。
  如果卖家不认账怎么办?记者查询了解到,买家可先了解自己退换货商品是否在无理由退换的行列。然后向平台投诉商家,要求平台商介入,如果无效,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如果买卖双方未协商一致,买家可以在卖家拒绝协议后“要求淘宝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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