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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绥中县多措并举强化海参苗种质量监管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  2014/4/23 10:10:21  阅读:7815

近年来,绥中县海参育苗和养殖发展较快,海参养殖规模达到3.5万亩,海参育苗企业137家,育苗水体27万立方米。海参产业成为该地区渔业支柱产业之一。为了从海参源头上提高质量,他们从解决海参苗种生产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入手,坚持监督执法和健康养殖两手抓,多措并举,使海参苗种质量不断提高。

一是摸清底数。该县重视更新数据库工作,作为动态监管指标,每年年初都进行认真的摸底调查,及时更新数据库,以掌握全部情况,便于管理。

二是加强宣传。海参苗种质量是养出来的,从强化养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意识入手,每年举办两次大规模宣传周活动,县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深入所有苗种场家走访、悬挂宣传条幅、粘贴公告、发放宣传材料、在县电视台广播开辟专题质量安全讲座等形式,加大质量安全宣传力度。

三是培训技能。全年分两个区域,举行四次水产苗种培训班。邀请动监部门等渔药方面专业技术人员讲课,做到全覆盖培训。

四是强化检查。登记每家每户水产养殖现场执法检查记录,包括三项纪录情况,突出用药情况、质量安全控制环节检查,督促企业安全育苗生产。

五是检疫把关。落实苗种检验检疫制度,海参苗种销售前及时进行质量抽检,保证苗种质量。在快速检测定性分析的基础上,对显阳性的样品全部送省苗种局进行定量分析。

六是联合执法。为保证投入品质量,每年与畜牧兽医部门开展渔药销售、使用联合执法,强化投入品管理;为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抽检药残超标的养殖场家100%处罚,形成高压监管态势。

七是公布信息。对每批抽检药残合格场家县局都要下发通知,在宣传区域内张贴抽检信息,鼓励苗种场家生产优质苗种,同时,也给养殖企业提供购买苗种质量参考,积极推动海参苗种销售公平竞争。

该县反映,通过几年来的严格监管,严格执法,县域内海参养殖和海参苗种生产过程中,药残超标户数明显减少,超标数值也明显降低,海参质量明显提高,出现了苗种生产场家积极配合开展苗种质量安全抽检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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