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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食品中禁用含铝添加剂
一财网  2014/6/23 9:37:08  阅读:9300

国家卫计委等5部门近日发布公告,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自7月1日起,膨化食品不再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铝过多会导致儿童神经系统发育障碍,而儿童膳食中铝摄入的主要来源为膨化食品。我国每3人中就有1人铝摄入量超标,其中4-6岁年龄组超标比例最高。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主任助理研究员王竹天在昨日卫计委新闻发布上表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门对铝做了一个风险评估,其结论认为我们国家铝的摄入量偏高,需要我们在管理措施上采取一些手段。因此,按照评估结论,食品添加剂委员会和评估中心专门对含铝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做了一个调查。根据现在的调查和评估结论,和行业、协会开展了一些合作,以期在满足现行食品工业需要的情况下,保障食品安全。

“不是笼统地说7月1号就把含铝添加剂去除了,而是调整了含铝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当中的使用,最大的调整就是把以前可以使用在面制品中的含铝添加剂缩小到只能在某些食品中使用,比如油炸食品,像油条。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把含铝添加剂的摄入量测算了一下,基本上降了一半左右。中国人吃的面制品特别是北方人比较多,这样一个调整一下子把铝的整个暴露量降低了。另外膨化食品是儿童消费量比较大的食品,作为儿童来说,本身也是弱势,需要保护。所以在这次调整中,基本上在膨化食品中不允许再使用含铝添加剂。”王竹天表示。

在此前的卫计委公告中称,经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含铝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2014年7月1日前已按照相关标准使用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司长苏志表示,这次含铝添加剂标准的调整就是基于风险评估基础上做出来的,评估一要考虑人体的耐受量,二是要考虑暴露量,暴露量里面就和膳食结构优关系了。三是要考虑不同的人群,敏感人群是谁?在这个食品当中考虑的敏感人群就是儿童,具体再落实到各类相关食品上,面怎么限制、膨化食品怎么限制,或者其他需要加铝的食品怎么限制,当然也要考虑中国饮食文化的传统。给大家举一个例子,粉条就是一项传统食品,祖祖辈辈都吃,但是大家知不知道粉条里面传统上怎么做,一定要加含铝的添加剂,不然粉条就没有办法做成条状。祖祖辈辈吃了这么多年,现在发现铝的问题,是不是就不能吃?也未必。我们控制在健康耐受量的情况下,少吃一点就可以了,儿童再更加注意一些就可以了。所以我们要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指导,基于科学的基础上,就是刚才说的评估,科学的分析,制定出标准,再通过标准的宣传,把这些知识传播给老百姓。这些就是把评估结果充分用在食品安全科普宣传上的一个考虑,要不然社会上人云亦云,今天说这个有毒,明天说那个又不能吃了,大家无所适从,生活在恐惧中。实际上我们国家整个食品基本面是好的,昨天食品安全宣传周,汪洋副总理出席会议并做讲话,食安委的办公室主任张勇同志也做了讲话,这都增强了老百姓对我们国家食品安全的信心,而且也知道政府怎样科学的来管理或者治理食

正在进行中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是社会最为关注的一个事情。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司长苏志表示,“标准生命在于执行,很多问题不是没有标准,而是标准执行的问题,所以我们高度重视标准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组织编写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以及相应的技术指南,加强对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推进标准贯彻实施。”

苏志介绍称,2013年对5000项食品相关标准进行了清理工作,2014年又全面启动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整合工作,重点解决我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以及相关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内容存在的交叉、重复和矛盾的问题。其次是加强重点和缺失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逐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管理和企业标准备案管理,组织编写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程序手册,拓宽公众参与和标准征求意见渠道、方式,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组织管理,做好审评委员会的换届工作,同时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跟踪评价。

苏志表示,标准整合方案后面有一张图,这张图就是未来中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其中有一部分标准还有缺失,所以要加快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到目前为止,已经公布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29项。标准的目录也已公布,覆盖了数千项食品安全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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