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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无检测合格证明的采摘园不能开园
新华网  2015/3/13 9:40:39  阅读:7746

    新华网沈阳3月12日专电(张逸飞)沈阳市农委今年将加强对休闲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无检测合格证明的采摘园将不能开园。
  据了解,沈阳市农委要求各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辖区内家庭农场、采摘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属地管理责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休闲农业的质量监管。
  沈阳市农委规定,凡是对外经营的家庭农场、采摘园,首先要在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农残检验室,配备检测员,并在开园前进行农产品质量自律性检测工作。暂时不具备检测条件的,要与有资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签订委托书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区、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乡级监管站将进行批次检测,没有检测合格证明的不得对外宣传和经营。家庭农场及采摘园的农产品质量抽检将列入市、县(市)两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年度检测计划,有效排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此外,各区、县(市)农业行政执法机构,也将加强对家庭农场、采摘园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安全隐患问题,农业执法部门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经营者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家庭农场、采摘园不得对外销售农产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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