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陆/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大连海参商会第四次全体会员大会胜利召开

     您当前位置 > 首页 > 食事要闻 > 正文

消费安全警示:购买儿童食品勿轻信商家宣传
合肥日报  2015/5/29 9:09:49  阅读:7235

   “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各商家对以儿童为主要消费对象的食品正铆劲促销。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谨防食品商家乱打“儿童”牌,不要被类似“儿童专用”之类的字眼所忽悠,在满足孩子需求时,更要为孩子把好饮食安全保护关。
  据介绍,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规定了三周岁以下婴幼儿配方奶粉的相关要求,但是尚无有关“儿童食品”的概念和相关食品标准。即使明确标注“儿童”字样或印有儿童头像(卡通)的食品,也只能按普通食品标准进行管理。不少食品商家赚钱无底线,在多类食品上标注“儿童”二字并大肆宣传,高价出售。市消协提醒消费者, 在购买儿童食品时,要看“QS”标志、保质期、生产日期等。特别是进入畅销期儿童爱吃的乳制品、饮料等食品。在购物后,消费者要妥善保管购物凭据,以防发生意外时作为维权、索赔凭证。此外,家长还要让孩子慎食油炸食品及冷饮。
  记者走访部分超市看到,不少儿童食品看上去都很精美,特别是一些透明包装的糖果,更是“色彩艳丽”。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食品的“彩衣”是由色素制成。色素有天然色素和人工合成色素。其中,天然色素是一种安全、理想的食用色素。但是人工合成色素则是提炼加工出来的,在合成过程中可能混入有害物质。所以,家长在为孩子选购食品时要慎购外观过于鲜艳、好看的儿童食品。
  市消协还提醒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加强对孩子的食品安全教育,培养儿童从天然食物中汲取营养的良好习惯,不要盲从于夸张的广告宣传,多吃水果、蔬菜,均衡饮食,尽量少吃或不吃零食。(朱正保 记者 方娟)


分享到:

 

大连海参商会换届工作第三号公告
大连海参商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当选...
大连海参商会第四次全体会员大会胜...
大连海参商会换届工作第三号公告
大连海参商会换届工作第二号公告
大连海参商会换届工作第一号公告
大连海参商会2022年度第一次理事会...
建行走进晓芹实地调研活动,圆满结...

中国部分双壳贝类获得欧盟复关
谁言寸”参”心 “鲍”得三春晖
我省百名女创业带头人参加电商培训...
八鲜岛海洋休闲食品隆重上市
财神岛“见证”体验之旅
《海洋之金》原生态野刺参郑重声明...
大连八鲜岛海参产品承诺书
“危”和“机”的启示——关于海参...
推荐展会 | 招商加盟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锦联大厦1411
咨询电话:0411-82822770 传真:0411-82821210 中文域名:www.中国海参网.net
Copyright © 2009-2016 haishen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大连海参商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