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陆/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大连海参商会第四次全体会员大会胜利召开

     您当前位置 > 首页 > 食事要闻 > 正文

辽宁省食药监管局对“辣条”开始实施 生产许可证制度
华商晨报  2015/7/7 10:14:59  阅读:7747

    昨日,记者从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辽宁食药监管部门对调味面制品(俗称“辣条”)开始严格实施生产许可制度,无证企业不得生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严格加强调味面制品等休闲食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其纳入“方便食品”实施许可。
  近年来“辣条”等休闲食品行业发展迅速,产值逐年上升。这类产品主要在中小学校周边销售,青少年儿童特别是中小学生是主要消费群体。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组织专项监测发现,“辣条”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菌落总数超标等问题。
  据了解,调味面制品作为新的单独单元纳入“方便食品”实施许可,生产许可证内容为“方便食品(调味面制品)”。未按照调味面制品实施许可的企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原则给予1~2年过渡期,在许可期满后予以调整。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表示,结合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实际,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审批机关尽快制定调味面制品单元的审查细则,新发证和换发证企业要按照新细则进行审查、发证,一个许可周期后,不再按照调味面制品以外的其他单元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今年年内,我省各市县将会全部执行。


分享到:

 

大连海参商会换届工作第三号公告
大连海参商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当选...
大连海参商会第四次全体会员大会胜...
大连海参商会换届工作第三号公告
大连海参商会换届工作第二号公告
大连海参商会换届工作第一号公告
大连海参商会2022年度第一次理事会...
建行走进晓芹实地调研活动,圆满结...

中国部分双壳贝类获得欧盟复关
谁言寸”参”心 “鲍”得三春晖
我省百名女创业带头人参加电商培训...
八鲜岛海洋休闲食品隆重上市
财神岛“见证”体验之旅
《海洋之金》原生态野刺参郑重声明...
大连八鲜岛海参产品承诺书
“危”和“机”的启示——关于海参...
推荐展会 | 招商加盟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锦联大厦1411
咨询电话:0411-82822770 传真:0411-82821210 中文域名:www.中国海参网.net
Copyright © 2009-2016 haishen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大连海参商会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