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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食品安全法与新国家安全法相得益彰体现国家意志 |
中国食品报网 2015/7/13 11:00:21 阅读:8214 |
今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高票通过并公布了新食品安全法,这充分体现了政府的决心、企业的意愿、专家的智慧、监管者的信心和消费者的期盼,是中国食品产业发展的又一个里程碑。时隔60多天后的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又以高票通过了新国家安全法。这“两法”的双双高票通过,是中国食品安全和国家安全法治建设里程碑式的重大进步,高票通过所彰显的高度一致之民意,昭示出国民对食品安全、国家安全的充分认同和期许,折射出中国社会对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高度认同。新食品安全法是保障公众健康,新国家安全法是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一致的,充分体现了民心所向,民意所致。 “两法”的完善修订和发布,细细读来,其条款的主体都是保障人民、健康人民,目的都是确保安全。对人民来说,“两法”前后发布并驾齐驱,两翼互动,势必会带来福祉。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的、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国家安全强调“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强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强调“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国家安全的任务中专门规定了“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等。“两法”的这些规定体现了维护食品安全、国家安全,要坚持以民为本、以人为本,坚持一切为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立法理念。
对于公民和组织而言,在权利方面,支持、协助做好食品安全和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在义务方面,公众和组织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食品安全和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的线索,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食品安全与国家安全,互为辨证,既是因果,又互相关联。新食品安全法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作为一大亮点,食品安全不仅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还事关国家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事关全面小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新食品安全法坚持健康至上的原则,凸显人的主体地位,充满着人文关怀。与此同时,建立了最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严惩各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实现民事、刑事与行政责任相结合,在财产资格、行为和声誉方面重罚相结合。尤其是针对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缺乏系统治理的问题,明确将“社会共治”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基本原则之一。通过有奖举报、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媒体监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及行业协会与企业合作等不同形式,动员社会全员共同参与食品安全治理过程,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新国家安全法“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其中的一大亮点。其规定的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依然是为人民谋幸福。
无论在食品安全方面,还是在国家安全方面共同的要求应该是,任何时候决不能拿公众的健康和牺牲国家核心利益当儿戏,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张建斌 中国食品报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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