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陆/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大连海参商会第四次全体会员大会胜利召开

     您当前位置 > 首页 > 食事要闻 > 正文

天津: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奖励50万元
新华社  2018/11/22 10:47:27  阅读:3181

    新华社天津11月13日电(记者周润健)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和天津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天津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提出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奖励50万元。
  办法指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来信、走访、网络、电话等方式,实名或匿名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的,应当予以奖励: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其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需要予以奖励的。
  办法规定,举报奖励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分为三个奖励等级,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其中,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金额或者涉案货值金额的5%给予奖励;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金额或者涉案货值金额的3%给予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金额或者涉案货值金额的1.5%给予奖励。
  办法还明确表示,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如,举报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举报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等品种,且已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较大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举报故意掺假造假售假,且已造成较大社会危害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少于30万元。


分享到:

 

大连海参商会换届工作第三号公告
大连海参商会第四届理事会会长当选...
大连海参商会第四次全体会员大会胜...
大连海参商会换届工作第三号公告
大连海参商会换届工作第二号公告
大连海参商会换届工作第一号公告
大连海参商会2022年度第一次理事会...
建行走进晓芹实地调研活动,圆满结...

中国部分双壳贝类获得欧盟复关
谁言寸”参”心 “鲍”得三春晖
我省百名女创业带头人参加电商培训...
八鲜岛海洋休闲食品隆重上市
财神岛“见证”体验之旅
《海洋之金》原生态野刺参郑重声明...
大连八鲜岛海参产品承诺书
“危”和“机”的启示——关于海参...
推荐展会 | 招商加盟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祝贺街35号锦联大厦1411
咨询电话:0411-82822770 传真:0411-82821210 中文域名:www.中国海参网.net
Copyright © 2009-2016 haishennet.cn all rights reserved 大连海参商会版权所有